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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入选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试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4  浏览次数:728
核心提示:日前,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京津冀等17个地区及中国铁塔股份
日前,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京津冀等17个地区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地区和企业,安徽省成功入选试点。

此次入选试点,意味着安徽将成为国家统筹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统筹产业布局与规模和加大政策支持的先行者。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安徽拥有江淮、奇瑞两大自主品牌整车厂,拥有国轩高科动力等电池生产规模企业,拥有合肥、芜湖两个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城市和地处长三角、中部地区的双重区位优势。


根据试点方案,安徽的试点目标基本确立——利用两年时间,组建1个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构建2个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溯源体系,搭建动力蓄电池评估、交易和研发等3个平台,打造4家标杆企业。这意味着,届时安徽将建立覆盖安徽、辐射周边省份的回收网络。

作为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合肥市包河经开区已拥有整车企业、产业链核心部件企业、产业链关键配套企业70余家。对于电池回收,合肥在发力新能源汽车产业时早有规划。今年5月,合肥市科技局发布《关于申报2017年度合肥市级新能源汽车部分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其中就涉及电池回收。根据该通知,合肥将对整车、电池生产企业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系统并回收利用的,并按电池容量给予每千瓦时1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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