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电动汽车  北汽新能源  充电桩  充电站  电动车  北汽  第一电动汽车  试驾  汽车  北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汽车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新能源车推广奖励政策:最高奖励2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21  浏览次数:260
核心提示:由财政部、科技部等五部门研究起草的《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
由财政部、科技部等五部门研究起草的《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公示,公示期至12月22日。根据《意见》,来自中央财政用于推广新能源车的奖金,最高额度将达到2亿元。
1 北京5年需推广7万新能源车
《意见》显示,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面向全国所有省(区、市)。2016至2020年,只要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都将会获得中央财政的奖励资金。
《意见》要求,各地编制2016年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及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方案,要在2016年3月底前报送五部门备案。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各省(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标准并不相同。标准最高的是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和重点省市,包括北京在内的10省市。根据《意见》,至2020年,上述省市推广数量不低于7万辆才可获得奖励。
2 奖金用于充电设施等建设
《意见》表示,奖励标准主要根据各省(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确定,推广量越大,奖励资金获得的越多。
就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和省(区、市)市来说,2016年的奖励门槛是推广新能源汽车3万辆,达到这一标准每辆将获得奖励9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500辆,增加奖励资金750万元,奖励资金最高封顶1.2亿元。
之后推广量每年都将有所增加,奖金也随之提高,到2020年,奖励门槛为7万辆,每辆奖励12600元,每增加6000辆,增加奖励资金1100万元,奖励资金最高封顶2亿元。
不过,《意见》指出,奖励资金应专门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不允许用于平衡地方财力、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运营补贴,且原则上不能与地方财政充电设施奖励资金交叉重叠支持同一项目。 
 
 
[ 新能源汽车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能源汽车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域名转让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皖ICP备1500704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