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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三个停车场被罚 不执行新能源汽车2小时免费停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1  浏览次数:201
核心提示: 据了解,今年6月22日,市物价局出台相关通知,提出我市新能源汽车相关收费标准从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在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
 据了解,今年6月22日,市物价局出台相关通知,提出我市新能源汽车相关收费标准从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在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一项明确指出,2020年前,我市城市道路临时停放泊位及所有公共场地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免费停放政策;其他实施政策定价或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实行2小时内免费停放政策;鼓励倡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实行1小时以上免费停放政策等。


本月16日至17日,物价部门执法人员来到五一路地下停车库、罗池立体停车库和鱼峰公园地下停车场检查,发现这三个公共停车场没有执行“新能源汽车2小时免费停放”政策,当时市物价局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8日,晚报记者再次进行暗访,发现这些公共停车场仍不执行相关惠民政策。


没有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免费停放”政策进行公示

“不是说新能源汽车在公共停车场停放可以免费停两个小时吗?我才进来半小时不到,就收我6元?”“要收的,要收的,暂时没有接到通知说不收。”当天上午,检查人员驾驶新能源电动车来到罗池立体停车库和五一路地下停车库,收费人员均表示暂时没有收到“新能源汽车2小时免费停放”的通知。而且,记者在停车场的公示牌上,也没有看到“新能源汽车2小时免费停放”的内容。

对此,市物价局收费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五一路地下停车库、罗池立体停车库和鱼峰公园地下停车场均属于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应当执行“新能源汽车2小时免费停放”,物价部门已于今年6月底向全市各大公共停车场下达了相关通知,并不存在收费人员所说的“没有通知”一说。


“就连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都能执行‘新能源汽车1小时免费停放’政策,这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建设的停车场还拒不执行相关政策,我们将依法处置。”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对这三个公共停车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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